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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之家论坛_专为同好者打造的视频交流网站 丝袜小说 恋足者个人见解:穿透明丝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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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者个人见解:穿透明丝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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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4 22: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是一个不大好的春天。

  事实上我对此仍存有不少记忆,譬如大块、大块不要命似的往人头上凶狠砸落的雨点。但许正或许认为那个春天应该是一位穿透明丝袜的女孩儿。

  我喜欢看女人穿丝袜的腿,它们有珠圆玉润的光,把女人腿上的汗毛、色斑、疤痕、隐藏在皮肤下蚯蚓一样爬着的青色的静脉血管全部覆盖了。这是一个甚为拗口的谎言,却因它的善良、美丽,驱使我曾不止一次地走着走着就在大街上蹲下身,不得不撒些谎来欺骗一起走的同伴,结果有天情急慌乱手舞足蹈时还真把钥匙甩下水道了。这样说显得我活像一个色情狂。但我不是,我向毛主席宣誓,我绝对没有撩起姑娘的裙子去看丝袜尽头的想法,我没有那么下作,只是觉得姑娘们露在裙外那一段特别好看,特别轻盈,特别地赏心悦目。

  总会有几双被丝袜紧紧包裹着的美腿蓦然出现,随滚滚人流,走过落满灰尘的女贞灌木边,在商店橱窗边偶然停下,一晃,眼前留下一片洁白的光。这种白光总弄得我魂不守舍,没少出洋相。一些少不经事的女孩被我窘得满脸通红,另一些性子泼辣的姑娘则毫不客气地剜上我一眼--似乎被我看了,身上就要少掉一块肉,许正的姐姐许晴就是其中一位,她老是撮起牙花子斜睨起眼下巴上抬鼻孔里冷哼,“流氓。”

  这搞得我非常不好意思。尽管我与许正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孩提时自然没少与许晴玩过家家,她那时是多么盼望着能当上一回我的新娘啊!这并不奇怪,在童年那个灰蒙蒙大院里,被大人们生产出来的姑娘的数量多得令人吃惊,年龄相仿,叽叽喳喳,每天下午放学回来,风风火火走在路上,简直是一队娘子军,可惜许晴的身高及家庭背景注定她在这列队伍中只能走在最后,且面目沮丧,活像烧火丫头。

  唉,那时,我活得真惬意。

  大大小小的姑娘围绕着我变成各种可爱的小动物,譬如蝴蝶,穿了好看的新衣裳总立刻跑到我跟前抖抖衣角,又譬如小狐狸,隔三差五便从家里摸来用糖浇在爆米花上做成的沙琪玛又或又大又红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

  可惜没多久,一个个好姑娘就被白云苍狗驮上了天空。

  仍坚守在这个大院的儿时玩伴只剩下我、许正、许晴。大人们的事我们是不懂的,走马灯似的新面庞令人眼花缭乱,上面还多半挂有狐疑与危险的信号--不是我们有多么聪明,实在是这信号过于明显--被几条深深的皱纹纵横交错地刻在眉间唇角鬓发边,更糟糕的是,越来越多的雄性动物涌入那座日渐破败的大院,他们对橡皮筋、鸡毛踺、沙袋不屑一顾,咋咋呼呼地玩起了扔砖头、撞拐、打包,或者翻到大院那堵足有二人高的墙上挺胸站直雄纠纠气昂昂来回地走。

  许晴就这样女大十八变越变越俊俏越变就越对我视若无睹。

  当然,说这些都没多大意思,这都是已经过去了的事,是毛还没长齐的时候发生的事,不能当真。但每当许正提起我当年如何远远跟在许晴屁股后穿越一条条大街小巷并潜匿在屋角草丛林边满脸通红牙关紧咬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就使劲拍他后脑勺。许正最怕人家拍他后脑勺了,往后跳,甩头,被雅倩摩丝定型过的头发滑落几绺,双拳握起,嘴腔里喷出有力的气体,干吗?

  姐夫给钱你买糖吃。喏,十块钱,可以买三斤大白兔奶油糖了。

  现在市面上已经很难找到大白兔糖,所以许正拿我没辙,但我拿许晴也没辙,尤其当她鼻孔上翻时,我只好羞惭地低头,赶紧随手从桌上拿起本书挡住她灼人极富杀伤力的视线。

  我真没别的想法,我真的就是随便溜了一眼。

  我嗫蠕嘴唇,把这个“真”字咬得特别响,可它的发音还是让我更加觉察到内心的虚弱。

  蒸的?许晴挑挑眉毛,从我手上夺过书,迅速翻动,嘴里咦道,喂,假如我是这个年轻人,你是那个公主,你会指哪个门?

  这是一篇乏味的小说。年轻人爱上了公主,被国王置于两扇门前,一扇门后是吃人的老虎,另一扇门后是倾城的美人。除了国王及从国王梦呓中得知秘密的公主,就没有人知道这两扇一模一样的门后到底关着什么。年轻人若打开关有老虎的门是要被吃掉,若打开关有美女的门则要与她成妻。关键就在于选择,而年轻人因为与公主心心相印的爱情把选择的权力交给了她,只要她往哪扇门看,他就将毫不犹豫地打开那扇门。这也是一篇抄袭国外一个叫斯托克顿人写的《美女,还是老虎》的小说。当然,这或许无耻,可我对此已无愤怒,被愚弄过N次后,我对那些使用汉语写作的人早已失去了信心。可不管我有多么平心静气,这显然不能解决许晴提出的问题。

  我说,我是男的,你是女的。

  许晴生气了,脸一下子就艳如桃花,脚往我腿上踹,鼻子里发出啉啉的吸气声,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选择,你必须回答。假如门后是一头老虎与一个帅哥,你会如何做?

  许晴把我的腿踢得当当响,这得需要使上多大的劲!

  我记得她的腿本来非常柔软、精致,后来,不知咋搞的,就一点点硬了,以至于丝袜没穿上几天就会破洞漏丝,露出或大或小颜色黯淡的毛孔。这让我甚是伤感,可我一直憋在肚子里从未对她提起。

  我说,我记得当时我是说,“我肯定成全你与帅哥了,”我记得当时我还非常肉麻地加了一句,“哪怕我爱你爱到流鼻血,明天就要死掉了,我也会成全你的,爱是祝福,不是索取。”

  说老实话,我不晓得一个甘心戴绿帽的男人是懦弱还是对勇气做出另一层阐述,毕竟戴着绿帽子走在大街上被人戳脊梁骨也不容易。当然,这是闲话,许晴不过是瞧我别扭,所以弄出这么一些问题让我回答;我瞅她也是,所以也就这样回答了--夫妻做了三年二载的人大抵都有这样的感觉--许晴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眉开眼笑,鼻孔里冷哼了声,虚伪。

  我说我不虚伪,那是一种政治家才配拥有并且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素质。

  许晴就翻眼珠子,好看的眼珠子翻得白多黑少。许晴说,把“伪”拆开,就是为人,为人就是做人,做人就是“伪”。

  这话就说得很没意思了,若用小时候老师教给我的辩证法看,算犯了形而上的大忌,可凡事若不形而上,将其孤立、静止,只怕任何观察也无从进行。许正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所谓理性,即形而上。但我是他姐夫,在他以为牛逼的时候,有资格也有义务提醒他,把自己比喻成牛的生殖器,还是一头母牛的生殖器,对一个还没娶老婆的男士来说,应该是一件奇耻大辱。当然,这仍是闲话。相对于许晴又提出来的问题而言,更是微不足道。

  许晴说,你爱我吗?

  我说爱。

  许晴说,你有多爱我?

  我说,比你爱我多一点点。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极其无耻的人,当初就靠这些不能当饭吃的甜言蜜语哄得许晴晕头转向,懵懵懂懂间弃一个英国回来手中还捏有大把英镑的英俊绅士不顾,嘴里一边唾骂我比世上所有的流氓加起来还要无耻,一边毅然投入我的怀抱,像小猫小狗一样,鼻子蹭蹭,舌头乱舔,弄得我满脸都是鼻涕与口水。

  那时的她真是一位天使。

  可惜天使下凡时不是每一个都能平稳降落。不小心脸先落地的从来就不会是少数。更郁闷的是,脸先落了地还不大要紧,因为震荡,从而迅速清醒,双眼恢复或者说进化到鹰隼般的锐利,就叫人无限沮丧。

  许晴叹口气,右手托腮,眼睛瞟向窗外对面人家阳台上那束半红半白还未发育成熟的花,嘴里说,我爱你爱得满满的,你再多出一点点,岂不要溢到别人心里去?

  我只得又赶紧向毛主席宣誓,并指出我的心比她的心大,多出一点点,是不会溢到别人那的。话未说完,我马上意味到错误,立刻改正,一个劲地扇自己耳光,既然我的心比她的心大,多出一点点,那自然没有爱她爱得满满的,还留下空间准备装别人。

  许晴似笑非笑地看我,嘴里说好了,却不拉住我的手,眼瞅我半边脸庞渐然红肿,过了一会儿又说,说做夫妻真没意思,把一些话车轱辘地来回转,还不如谈恋爱好。日日新鲜,崭新的,比书上的小说还有趣。有好吃的烤牛排、漂亮的香水瓶、滴了水珠的郁金香以及各种各样的尖叫,对不对?

  这回我提高了警惕,但想不出什么话来回答,只好抱住她,用力抱,一直抱得她像只正在偷香油吃发出叽叽叫声的老鼠。

  我觉得我是爱许晴的,虽然她的腿已不再柔嫩得宛若花枝--这是我小学老师教给我的一个比喻,这也是一个极可疑的比喻,反正我没有见过哪种花的枝杆是柔嫩的,不过,既然是老师教的,现在这个比喻仍大摇大摆出没于各种文章里,我亦不妨用用,反正,许晴对与花有关的单词一向比较喜欢--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这种职业所带来的怪癖不少,比如有的人喜欢在桌上放上十七只铅笔才能觉得安心,又比如我现在的喋喋不休。

  其实,我想说的只是那个春天。那个许正眼里穿透明丝袜的春天。许正是我老婆的弟弟。按我们这的说法,我管他叫“小舅子”,他叫我“姐夫”,虽然在长达二十年的交往中,他一直叫我“猪头三”,我回敬他为“猪头六”。

  “猪头三”不是帅哥,亦非猛男,仅小时候托姓贾的福,曾被命名为“贾宝玉”而已。如今不做贾宝玉已经很多年了。女青年们,尤其是喜欢文学的女青年爱叫我贾老师,后来有几个比较伶俐的女青年或许觉得“贾老师”有“假老师”之嫌,语气似乎不大尊敬,便把我的名字一块嚷上,于是我又成了贾话老师。

  我叫贾话。我三十岁了,可我还是不能把那年春天全部回想起来。那年春天的雨水真多,浸得人的皮肤上都生绿毛长灰藓,一个一个斑点出现在墙壁上,意味深长地凸起,呈不规则的几何形状,像一小片一小片的被弄碎了的山楂片。

  我桌上便搁着这么包山楂片,是许正带来的,忘了带走,扔在椅子上,被我一屁股坐碎了。我摆弄累了文字后,就用两根手指头拈出一片塞入嘴里,甜里泛酸,甚是可口。我一般边嚼边望窗外,对面人家阳台上那束半红半白的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一盆深褐色的鸡冠花。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是哪天晚上风刮得太厉害,把那盆花刮走了吧,总之,鸡冠花的花盆被几根铁丝紧紧拧在铁栅栏上。我不喜欢这种被“拧”的感觉,于是目光便更多地落在花盆下的这条小巷以及小巷的青石板上。小巷来往的人不多,因寂静又或汀汀淙淙的雨水,来往的人显得格外清洁,纵然是那些蹬三轮收废品的老者,到了此处,声音也变得悠长悠长富有韵味。

  我喜欢观察。我总以为现实与我没多大关系。我写小说,而小说是源于内心的渴望,是作为否定现实而存在的,它要给人一个乌托邦。观察是为了找到进入这个乌托邦的途径,并非小说本身。但有时我还是觉得糊涂,或许形式往往要大于内容,每当看见那些水灵灵的女孩子撑起黑伞从小巷里走过时,我总难免心摇神旌。又因为是春天,雨水虽充沛,温度却不低,女孩子们多半穿有丝袜,粉桃红的、豹纹的、金色的、格子纹的、带蕾丝花边的、露脚趾的的、鱼网的。我喜欢的穿透明丝袜的,在薄如蝉翼的包裹中,她们露出的修长结实的腿,比洗净后的藕还要白,我能嗅到从那上面散发出来的香味。

  许晴说我是一个意淫者,意淫文字,也意淫活在文字中的人与物,尤其写到与女人身体有关的文字时,笔触就特别魅惑,简直像一个乱抛媚眼的半老徐娘。我不知道许晴是夸我还是骂我,可我写累文字后确实喜欢听她说话,不管她是骂还是夸。我喜欢看她撅嘴说话。她那张香喷喷的小嘴的颜色虽已算不上鲜艳欲滴,轮廓却是分明的,一撅一撅,活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

  她应该是渴望着我的爱吧。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看着她的嘴,我老情不自禁地想起与她的那些往事,一点一滴,漾在心里头,真比刚揭封的“女儿红”还香醇醉人。

  说来惭愧,因长期坐着不动埋首案头,到了某天,我忘掉是星期几了,双腿中间突然就奇痒无比,只好伸手去挠,越挠越痒,不得不更用力地挠下去,很快,皮肤就发了红,一个个小红点钻出来,并迅速蔓延,或大或小,却无一不饱满结实,硬硬的,这令人疑惑,不过我却不感到惶恐。我或许意淫,是狼,那顶多也是一匹吃草的狼。我虽不懂多少医学常识,日常生活倒也比较注意清洁。这应该是某一种皮肤癣,这该死的湿漉漉的天气!我放下笔,从抽屉里找出一盒针,放碘酒里消毒,咬牙,用针尖挑这些让人头疼的硬疙瘩,挤出黄水,再敷上药膏。疼痛是微微的,隐隐约约,还有别的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

  那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电脑上的时钟正指向下午三点十一分。

  当电脑屏幕保护程序开始自动运行时,房门开了,许晴来了,见赤身裸体的我,又见桌上放的大小不一的针与几支药膏,吃了一惊,你干吗?

  我说,没干啥,我可没有SM的倾向。

  许晴张张嘴,没再说什么,眼睛里显出一丝疑惑。她的脸色不大好,可能是被雨淋的,虽说现在窗外并无雨丝飘动,但蹲在云里那几头淘气的大象最爱在这个季节与人开玩笑。我瞟了眼在窗外翻卷的黑压压的云,它们执拗地掠过对面那户人家的屋脊,把一束束光线掷入人间。

  我说,我给你倒杯热水吧。

  我说着话就想站起身,双腿处一疼,不由地啊地叫了出声。我对此种疼痛确实没有经验。我当时根本就没察觉许晴已渐青白的脸色,而是手扶墙壁,像一只巨大的癞蛤蟆,笑着又说了一句多余的话。我记得我说的是,这是尖锐湿疣,是你传染我的吧,你知道的,我只有过你。

  我说的是笑话。虽然我是贾话老师,可贾是姓,而假并不是。我只是因看见许晴的气色不好,想逗下她。真的,我脑海里就这个念头。

  我真不应该说那句话。

  许晴的脸色顿时灰败,活像一个被刀子划了条口子的充气娃娃,扑通下坐倒,一只腿伸,一只腿屈,胸膛立刻就干瘪了,喉咙里嘎嘎有声,却说不出话,目光里竟全是惊恐,脸上太阳穴处的动脉剧烈起伏。她咬紧了牙,叹了口气,然后更用力地咬紧牙。她的嘴里像含了一口沙子。

  我真不应该说那句话,有些话,虽是笑话,那也是不应该说出口的。

  她低下了头,手按在腿上,她腿上穿着丝袜,是透明的,丝袜上沾有几枚青色的苍耳。这种有刺的小东西是童年时我们最爱的玩具,互相追逐打闹时常常趁人不注意把它们扔进别人的头发里,再装作好心地帮人家理顺头发,其实是让头发死死地缠在苍耳上,然后尖笑着跑开。这玩意儿生命力还极强,到处都是,一到春天,长满进出大院的路上。大院背后的山坡上就更多了。那些会翻墙的孩子曾带我与许正在傍晚时分来到后山,并教会我们是如何用石头去砸那些在树后、草丛中的男女。

  我真不应该说那话,如果我知道说出那句笑话后的结果会这样,我一定会闭紧嘴,闭得牢牢的,不让心里孵出的任何一只苍蝇飞出来。我是男人,真的,我多少还是能说到做到。

  许晴的表情让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一些不大好的东西。我把裤子穿上,没再说话,转身,出门。我并没有感到伤感,我甚至还点燃了一根烟,云南红塔出的世纪红塔,烟味挺纯正的,而且不贵。我在路上看见了许正,他正搂紧一个姑娘的腰,快活地笑。那个姑娘穿着透明的丝袜,非常地美。我认得她,她叫过我贾语老师,她的声音很好听,略微卷舌,“师”的发音老被她念成了“丝”。按说我应该祝福许正,不过,我是“猪头三”,而他是“猪头六”,他尽早会成为与我一样的人,我就不必再说什么祝福的话了。

  然后,我去了医院,是大医院,我一向不讳疾忌医。医生给我开了十块五角的药,说这是一种癣,常发病于司机等长期坐着不动的人群之上,待天气晴朗,病情就会有所好转,目前一定不能伸手去挠,不管它有多痒。医生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说了很多话,我都忘掉了。但我记得她问我的职业是什么时,我说是写字的,她说你们作家就是这样,不奇怪。我还记得的是,那天我从医院回来路上下的雨特别地大。

  特别地大。

  这就是我对那个春天所有的回忆了。

  当我把这些文字在键盘上敲出后,坐在床上已等了二个时辰不耐烦的女人凑过身,浏览了一遍,嘀咕道,贾语老师,许晴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得了脏病?

  她又把“师”念成了“丝”了。我摇摇头说,应该是那个春天的下午吧。

  她说,不对,你写丝袜上有苍耳,这似乎意味她那天下午是去偷情的。

  我说,偷情有半个小时就可以搞定,脱裤子对每个人来说都并非难事。脱完裤子感觉到不舒服再去医院,这应该是符合小说内在的逻辑,只不必说出来,作文如同绘画,得留白。

  她笑了说,那你现在说出来了,白不就没有了吗?

  我说,不一定,譬如许晴是如何得脏病的?小说包含有无限的可能,不仅是形式,内容同样如此。或者是文章的“我”因厌倦了许晴,厌倦许晴对“爱”车轱辘似的没完没了的追问,故意设圈套让许晴掉了下去的。就看你打算把文章的主题写成啥样了?

  她说,那你这篇文章的主题是不是想告诉人们,女人很贱?

  我没再说话。贱也是内心的一种渴望。就比如我现在。我把手从她穿着透明丝袜的大腿处拿开,揉了揉被许正揍青的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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